我是16歲步入社會的,那時候是在一個小店子廠里打工。我一直以為社會跟學校差不多,每個月還有工資拿,有兩千多呢,心里可美了。
那個時候無憂無慮的,和一群男男女女嘻嘻哈哈打打鬧鬧的,一起曠工去溜冰,去玩。現在看來那就是一群不良青年。可我雖然成績不行但也算乖乖女吧?上學時不抽煙不喝酒不曠課不談戀愛。可能是叛逆期到了嗎?。后來那就更過分了,我自離了,一個月工資都沒要。或許我應該感謝那次的決定,才沒讓我走上不歸路。
可能我媽媽也知道些什么,在知道我自離后什么也沒說,只是她讓我跟她進了一個廠。制衣廠,做內衣的。在這里我跟他們聯系就少了,漸漸地平靜了下來。我也并沒有覺得我那里做錯了。一個月后廠里來了一個小孩,就是比我小一歲的15歲的一個男孩子。我們年紀相仿,有很多話說,我媽媽看到他那么小,一個人在這兒打工也對他挺好。只是后來不知道為什么廠里的人都說我在和他談對象,為什么呢?我不是很明白,我們明是很純潔的友誼呀!
后來那個男孩子居然跟我表白了,我完全沒想到,感覺整個世界都很瘋狂。我沒答應,也可能是還小對這些都不是很懂吧!后來慢慢的我就一個人了,一個人做事,一個人吃飯。和異性最好不過點頭之交。
從那時起我就明白男女之間真的不可能會有純潔的友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