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叫健康—健康的概念
對于“健康”的概念,在1948年世界衛生組織(WHO)頒布的《組織法》中指出:"健康不僅為疾病或贏弱之消除,而系體格、精神與社會完全之健康狀態。"1986年第一屆健康促進國際會議上《渥太華憲章》指出:健康是每天生活的資源,并非生活的目標。健康是一種積極的概念,強調社會和個人的資源,以及個人軀體的能力。健康促進是指運用行政的或組織的手段,廣泛協調社會各相關部門以及社區、家庭和個人,使其履行各自對健康的責任,共同維護和促進健康的一種社會行為和社會戰略。”同時,《憲章》指出:"健康的基本條件和資源是和平、住房、教育、食品、經濟收入、穩定的生態環境、可持續的資源、社會的公正與平等。"可見,健康是一種積極的狀態,她不僅是個人身體狀態的體現,也是社會和個人發展的資源條件。
健康是指身體健康、心理健康并具有良好的社會適應能力。世界衛生組織提出:“健康不僅是沒有疾病和不虛弱,還是一種生理、心理和社會適應的良好狀態。”即健康包括軀體健康、心理健康、社會能力健康、智力與情感健康等。
健康分為三級:
第一級健康又稱“軀體健康”,是指無饑寒、無病弱,能精力充沛地生活和勞動,滿足基本的衛生要求,具有基本的預防和急救知識;
第二級健康又稱“身心健康”,是指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能滿足經濟要求,在日常生活中能自由地生活,并享受較新的科技成果;
第三級健康又稱“主動健康”,是指能主動地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調節自己的心理狀態以緩解社會與工作的壓力,并能為社會作貢獻。
“人人健康”是指人人都有享受健康的權利,人人都有維護自身和他人健康的義務。“人人享有衛生保健”是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全球戰略目標,其本質含義是“公平享有”,即任何公民,無論年齡、性別、職業、地域、支付能力等,都應享有同等的健康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