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日來,浙江溫州市鹿城區打繩巷居民被一件事深深困擾——住在這里的何老伯在自家陽臺上放置了20個蜂箱,鄰居們一不小心,就會被蜜蜂蟄到。
二樓陽臺上擺放著蜂箱
打繩巷位于溫州市老城區。居民戈女士7月13日告訴溫州晚報發文人,她90歲的父親手臂和腳上都是被蜜蜂蜇過留下的疤,“前兩天凌晨2點多,老人家還在用毛巾抓蜜蜂”。
雖多次協商,但是養蜂人何老伯遲遲不將蜂箱搬離,戈女士無奈之下報警,民警來組織調解,但由于養蜜蜂不算違法犯罪,民警也拿老伯沒辦法。
鄰居展示被蜜蜂蜇咬的傷疤
據溫州晚報報道,何老伯的這些蜜蜂蜂箱共有20個,每個箱子里有1萬多只,共20來萬只,原本養在永嘉縣的鄉下,今年初被他帶回市區過冬,按計劃3月份他會把蜂箱再運到永嘉,但受疫情影響耽擱了。目前天氣炎熱,現在運輸蜜蜂基本都會死。按何老伯的說法,蜜蜂習性特殊,只能等到天氣轉涼時,再把蜂箱運走,大概要等到農歷的八月十五左右。但深受蜜蜂困擾的居民沒法再等。
“何老伯的情況比較特殊,我們沒有讓他搬走的法律依據,只能協同街道等相關部門協調解決。”7月17日,溫州鹿城區農業農村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陳政告訴發文人。
他介紹,何老伯養蜂的規模比較小,法律上對此類情況并沒有強制性要求辦理養蜂證及相關防疫證明, 在執法上也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農業部門出臺的《養蜂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養蜂者可以自愿向養蜂主管部門登記備案,免費領取《養蜂證》,轉地放蜂時養蜂者應當持《養蜂證》到蜜粉源地的養蜂主管部門或蜂業行業協會聯系落實放蜂場地,轉地放蜂的蜂場原則上應當間距1000米以上,并與居民區、道路等保持適當距離。但是,該《辦法》里并沒有相關的處罰措施。
目前城管部門也沒有相關涉農執法的權限。
17日,鹿城區五馬街道城市管理服務中心表示,由于多個部門都沒有管理的依據,打繩巷所在社區工作人員只能給何老伯反復做思想工作,經勸說,他承諾在7月17日晚上將蜂箱運往永康的養蜂地。
本文來源:部分綜合溫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