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全面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經市消防救援支隊研究決定,在近期出臺《沈陽市消防救援支隊服務經濟發展二十五條創新舉措》的基礎上,在全市范圍推行便民利企的“要約式”消防檢查,簡稱“要約消防檢查”,從而形成沈陽市消防救援支隊服務經濟發展“25+”模式。
網友問題一:“要約”是什么模式?
從即日起,社會各單位可以就本單位、本企業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火災隱患整改、消防設施運行與改造、防火疑難解析”等消防安全問題,隨時向轄區消防救援大隊申請“要約消防檢查”。
網友問題二:“要約”需要哪些流程?
《“要約消防檢查”申請表》
《“要約消防檢查”承諾書》
《“要約消防檢查”指導意見函》
“要約消防檢查”是社會單位為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需要消防監督部門上門提供指導服務的一種主動作為行為,亦是消防部門為了降低社會單位時間、資金成本,有效整改現實火災隱患的主動服務舉措。其核心理念是服務指導,檢查結果不納入監督執法程序,不錄入監督執法系統,不實施行政處罰。服務指導人員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實施現場指導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