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西安地鐵火了。
原因有女孩在地鐵上“鬧事”,然后被一名男保安強制拖離車廂。
這個保安的粗暴、野蠻,我已經無法用文字來形容。
放上新聞視頻,大家自己看看吧。
我們看到的,即使已經大面積打碼,仍能判斷女孩衣不遮體。
加上又是人流密集的地鐵,圍觀者眾多。
女孩當時的絕望,非常人能體會。
有網友說,看了這個新聞,我做夢都是去幫她穿好衣服,太心疼了。
我相信,凡是共情能力在線的人,看這種場面,都會為之憤怒。
可是,網上卻出現了另一種畫風。
有人說,保安不強行拖出,出了事怎么辦?
有人說,這女人要是在美國鬧事,早就被警察鎖喉了。
知乎熱榜第一的標題是:如何看待西安地鐵3號線女乘客被保安拽下車,衣不蔽體?事件真相如何?
尤其最后幾個字“真相如何?”給人直觀感覺就是:女孩看似值得同情,其實真相是另一回事。
那么,女孩真的不值得同情嗎?
我們來一一分析。
有一名知情人員說,自己聽說過女孩講述事情原委。
女孩是一個老師,乘坐地鐵的時候正在跟校領導電話。
因為有分歧,打電話就吵了起來,女孩嗓門有點高。
這時,旁邊老頭就罵:女流氓。
女孩反問:女流氓怎么了?
兩人因此發生爭執。
過程中,老頭有動手打人。
接著,保安到場。
女孩本以為保安會幫自己,但沒想到,第一時間就是先把自己拽出車廂。
在微博評論區,有人補充細節:我就在地鐵上,女孩跟男的吵架,男的動手了,弄壞了女孩的傘。
另一名網友的說法,跟上面“知情人員”的爆料高度相似。
從路人拍攝的視頻來看,女孩的傘確實壞了。
如果以上傳聞都是真的,很明顯,主要過錯方就不是女孩,而是老頭。
在地鐵內大聲說話固然不對。
可是,誰給老頭打人的權利?
誰給老頭的言語羞辱他人的權利?
難道因為是老人,誰都得供著他?
至于那個不分青紅皂白就支持“我老我有理”的保安,更是非蠢既壞。
西安地鐵的通報,卻與這些曝料完全不一致。
8月31日,西安地鐵發聲:
一女性乘客在3號線列車上與其它乘客發聲口角,不斷辱罵身邊乘客,并與部分乘客產生肢體沖突,嚴重影響了車廂內乘車秩序......
安保人員與其他熱心乘客一起將該女乘客帶離車廂。
看這個通報,我氣得要噴出老血來。
為什么叫“帶離車廂”?
這擺明著是欺負人。
在這短短30秒的視頻里,我們看到女孩衣服被扒掉后,其它工作人員沒有幫忙遮擋。
女孩在高喊“看監控”,其它工作人員沒有理會。
女孩說自己身份證掉車廂里面,其它工作人員也沒有搭理。
女孩衣不蔽體后,保安毫無同理心,而是繼續抱住往外拽。
說輕一點,這叫暴力執法。
說嚴重一點,這叫嚴重侵犯他人身體。
退一步講,即使全是女孩過錯,她主動罵人,主動挑事。
保安也沒有權利采取強制措施。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擾亂地鐵秩序的,可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但切記,執行治安法只能是警察,而不是保安。
保安沒有執法權!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邢鑫說:
地鐵安保人員沒有強制請乘客下車的權利,應該報警,由于公安機關實施。
地鐵安保人員遇到此類事件,除了勸阻,只能進行必有的自衛。
退一萬步講,即使特定情形下,賦予保安限制別人行為的權利。
你是不是也要考慮到采取措施的方式?
警察抓嫖娼的時候,尚且還會在她們頭上蓋一件衣服。
光天化日之下,把一個女孩的衣服扒得衣不遮體,這是人干的事嗎?
此刻,只想附上一張圖,送給西安地鐵。
西安地鐵警方已經回應:案件正在調查。
西安地鐵的回應,就有點魔幻了。
西安地鐵運營分公司接受采訪:保安現在已經停職。
但也只是“停職”。
相關負責人沒有站出來道歉。
西安地鐵微博官網,沒有做出任何解釋。
有網友說,因為一個垃圾公司,西安的臉都被你們丟盡了。
事情發生后,微博@地鐵族-西安區,甚至拿此事開黃腔。
網友說,有本事放原視頻。
它回復:你這么渴望視頻,還沒到半夜呢。
網友說,可憐你。
它反問:可憐我片少?
把受害者被扒衣的視頻比喻為情色,此人簡直壞透了。
為了挽救西安地鐵的形象,它不惜瘋狂控評。
在刪除多條“惡意評論用戶”后,留言區畫風成了這樣。
全是譴責女孩,支持保安。
面對網友譴責,他理直氣壯回復:我們頂著什么名字?我們是工商局正規注冊單位。
這官威,真不是一般的囂張。
此號是不是西安地鐵的工作人員負責,暫時無法證實。
但我翻閱了此號的歷史發文。
幾乎每一條都和“西安地鐵”宣傳有關。
事發之前,此號就有發文袒露:我們的工作就是負責網宣。
所以地鐵方的態度很明顯了。
不過,比之西安地鐵公司的態度,更讓人無法接受的,是一些網友口中的“反轉”。
剛才,西安警方調查結果公布:
因女孩接打電話聲音較大,對面乘客陳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隨即兩人發生口角,并引發輕微肢體沖突。
保安要求兩人下車處理,郭某拒絕下車,并持續大吵大鬧,影響了公共秩序。
之后發生了什么,大家都已經知道。
最終警方處理結果是,對兩位當事人不予處罰,口頭批評。
保安工作方法簡單粗暴,但不構成違法犯罪,責令其停止調查。
這個通報也算意料之內。
簡單說就是,女孩和陳某都有錯。只是女孩不肯下車,這一點導致她的局面有點被動。
可輿論開始悄悄翻轉。
“雙方都有錯,各打五十大板。”
“果然,反轉了。”
有人站出來替保安喊冤:
你們只看到保安強制拖離女子,卻沒有發現女子已經嚴重擾亂社會治安.....請不要把自己放在法律或道德高位,任意抨擊。
對此我想問,哪里反轉了?
女孩大聲說話,保安就可以強制拖人嗎?
女孩拒不下車,保安就可以扒衣服嗎?
那些為保安行為拍手叫好的人,我只想問一句:如果是你母親坐地鐵犯錯了,就要被這樣扒掉衣服羞辱,你能接受嗎?
如果不能,請閉嘴。
不要為暴力執行歡呼。
不要愚蠢地認為,誰觸犯規則,誰就活該被羞辱。
請大家思考一下。
按這種邏輯,我們每個人都必須是道德圣人。
不能犯錯,不能說臟話,不能大聲喧嘩,不能和別人發生沖突。
否則,連保安都有權利扒光你的衣服讓你“社死”。
這還能叫文明社會嗎?
比叢林社會還野蠻。
人的尊嚴可以隨意被踐踏。
人的權利可以隨意被侵犯。
你隨便亂扔一個垃圾,小區保安就能痛罵你300回合。
在這樣的輿論環境里,沒有一個人是安全的。人人皆自危。
因為每個人都可能犯錯,每個手握權力的人,都可能成為那個“野蠻保安”。
不接受輿論反轉。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野蠻執行。
我們是有尊嚴的人,而不是一個任憑羞辱的笑話。
作者:卓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