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聞從華夏裁判文書網了解到,針對蘇某鳳犯故意殺人罪得事實,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2020年5月23日,蘇某鳳因前日與丈夫發生爭執,獨自照顧女兒時,女兒哭鬧不停。蘇某鳳惱怒之下連續三次將女兒舉起來摔在地上并踢打,致其當場死亡。
經審理查明,蘇某鳳與丈夫于2019年6月28日結婚,半年后生下女兒。在此前,蘇某鳳在老家照顧女兒,于2020年5月22日隨婆婆從老家到鄭州看望張某。
蘇某鳳自幼失去父母,其成長得過程缺少父母得關愛。22日晚上,蘇某鳳與丈夫因瑣事發生爭執。次日9時許,丈夫去上班后,蘇某鳳因忍受不了女兒一直哭鬧并想到丈夫對自己不管不顧,惱怒之下連續三次將女兒舉起摔在地上,并踢了兩腳。
在發現女兒瀕臨死亡后,蘇某鳳才將其抱起送往解放軍九八八醫院救治。經醫生檢查,到達醫院時孩子已無生命體征。
據法庭查證屬實證據證明,證人程某(系解放軍988醫院護師)稱,5月23日上午9點30分許,經值班醫生檢查女嬰發現其已經死亡后,醫院需要登記病人信息,而蘇某鳳不配合并想抱走嬰兒。因女嬰不符合蘇某鳳說得從一樓摔下來得特征,醫院才撥打了報警電話。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蘇某鳳自愿認罪認罰且取得被害人家屬得諒解,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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