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新聞 通訊員 李進
11月21日20時51分,雷某剛駕駛重型廂式貨車在杭州丁蘭路由南向北行駛至石祥東路口向東右轉時,未注意觀察發現右側來車動態、右轉彎未按規定讓直行車輛先行,與在丁蘭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此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得交通事故。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經調查,該貨車所屬得杭州恒安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自2006年以來已發生11起亡人事故。
杭州恒安運輸有限公司成立時間為2003年4月18日。名下共有車輛38輛,其中貨運38輛,均為掛靠。收取1200元/年/車得掛靠費,但對車輛及其駕駛人卻不履行管理職責。
經過杭州交警調查,該企業存在以下問題:
1、無相關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無安全組織管理架構,無相關崗位責任任命,無管理層績效獎懲、無駕駛員安全獎懲考核。
2、無車輛出車檢查、車輛保養臺賬。
3、未對入職駕駛員進行審核、培訓;線下未開展每月一次全員宣教,教育臺賬涉嫌作假;未制定培訓計劃,未落實安全培訓。
4、企業沒有配GPS專職管理人員。
5、駕駛艙已開通,但未依托駕駛艙開展安全教育,未進行重點駕駛人管控。
6、企業沒有配有安全員,該企業屬于失管狀態。
7、無一車一檔、一人一檔臺賬,未簽訂駕駛員安全責任狀。
針對存在問題,杭州交警對該公司提出整改要求:
1、須以這些事故為教訓,深入開展事故原因分析,組織所有司機集中開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駕駛技能特別是防御性駕駛宣傳教育,切實提升司機安全文明駕駛能力。
2、建立一車一檔、一人一檔臺賬,做到實時更新。
3、切實嚴把司機入職關,做好新司機入職培訓,確保全體司機百分百線下安全教育每月一次,規范安全教育管理臺賬。
4、落實GPS專職監管員,主動發現重點隱患司機,實施宣教、獎懲,形成管理閉環。
5、完善企業安全管理組織架構,實行有效獎懲考核,及時更新企業監管平臺信息,建立和規范運行交治站。
(杭州交警)
感謝為來自互聯網作品,未經許可,禁止感謝、復制、摘編、改寫及進行網絡傳播等一切作品感謝使用行為,否則本報將循司法途徑追究人得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