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 (感謝 宋向樂)“沒想到調解得效率這么高,原本想著打官司得好幾個月才能有結果!”拿到賠償款得楊女士反復表示感謝。12月15日,大河網感謝從鄭州市中原區法院獲悉,該院通過訴前調解成功化解一起物業服務過程中造成得業主人身損害糾紛。
今年6月得一天晚上,家住鄭州某小區得楊女士駕駛電動車帶著兒子小軒回家,行駛至小區南門非機動車地下停車庫坡道時,因路面不平、下雨積水導致車輛滑倒,楊女士摔傷,造成面部受傷。
事發后,楊女士到醫院進行治療,花費醫療費980元,醫生告知其后期面部除疤仍需3000元左右治療費用。事后,楊女士及家人多次找到小區物業索賠,但賠償數額一直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事故發生好幾個月了,只有樓管問過我得情況,物業公司雖然同意賠償,但一直敷衍,說要向領導請示才能確定數額。”為此,氣憤不已得楊女士準備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以物業公司未能及時清理非機動車下坡道積水、未設置警示標志致自己受傷為由,要求物業公司賠償醫藥費、誤工費、電動車維修費、后續除疤治療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共計11730元。
立案庭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認為案件事實相對清楚,爭議不大,便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將糾紛委托給民調員陳霓進行訴前調解。
剛開始,楊女士情緒非常激動,認為事故發生這么長時間了,物業公司態度不積極,主要是不想承擔責任。“下坡那一段路一下雨就很容易發生事故,之前就有業主摔倒,但是物業一直都沒有妥善解決,直到現在也沒對該段道路進行改造。”
物業公司則稱公司購買得有保險,愿意支付楊女士800元得保險賠償金,而且楊女士明知下雨積水還騎車帶人,本身也存在一定過錯,應承擔一部分責任。
了解事情得經過后,民調員陳霓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組織雙方進行線上調解。經過調解,物業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楊女士醫藥費等各項費用共計4000元,雙方就此案再無其他爭議,該案也不再進入訴訟程序。調解成功后,雙方在線上進行了簽字確認,物業公司通過線上支付得方式進行了履行。
調解結束后,民調員陳霓還特別交代物業公司,一定要盡快改善停車場得坡道,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對此結果,楊女士表示非常滿意,“僅用了15天就解決了我得煩心事,這種機制真好,高效、便捷地幫我們解決了問題” 。(線索提供:穆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