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吉林省一80后女子在家中產下一名女嬰后不喂養和照料,次日,在女嬰瀕死之際,用膠帶纏女嬰口鼻,并用塑料袋、編織袋將女嬰層層包裹,后女嬰死亡。3個月后,女子將女嬰丟至垃圾箱附近外出打工,被群眾發現報警。一審法院判決方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檢方認為量刑畸輕,提出抗訴。日前,吉林中院在華夏裁判文書網上公布了該案二審刑事判決書,原審被告人方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華夏裁判文書網截圖。
女子生下女嬰不照料,反而纏其口鼻致死
判決書顯示,原審被告人方某,女,1982年出生,漢族,吉林省樺甸市人,小學文化,農民。
原審判決認定:上年年11月26日23時許,被告人方某在樺甸市自己家中生產一名女嬰,經鑒定,該女嬰為活產新生兒。方某生產后將女嬰放置于屋內其他房間,未進行必要得喂養和照料。
上年年11月27日17時許,在該女嬰瀕死之際,被告人方某用膠帶纏女嬰口鼻,并用塑料袋、編織袋將女嬰層層包裹,置于自家院內玉米倉旁,后該女嬰死亡。
2021年2月27日早上,被告人方某將裝有女嬰尸體得編織袋扔至一處垃圾箱附近,被群眾發現后報警。
2021年2月27日上午9時許,民警接到報警后,通過偵查,發現被告人方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過了解,得知方某于當日早上與其丈夫開車去青島打工,遂通過電話聯系方某,讓方某回家配合調查,方某于當日中午12時許回到家中向公安機關投案。
犯故意殺人罪,二審獲刑七年
原審法院認為,被告人方某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屬情節較輕,應依法處罰。其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自愿認罪認罰,可依法從輕處罰。
經審理認為,方某對剛剛出生得女嬰不進行生活上得照料,不履行必要得扶養義務,也未轉托他人扶養照料,而且用塑料膠帶纏住女嬰口、鼻,希望女嬰盡快死亡,其主觀上具有追求女嬰死亡得故意,并造成了女嬰死亡得后果,其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得構成要件,應以故意殺人罪對其定罪處罰,遂判決:被告人方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檢方認為量刑畸輕,提出抗訴。
方某則提出,其家中還有兩個年幼得孩子需要照顧,希望法院能夠對其從輕處罰。
吉林中院認為,原審被告人方某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經查,原審被告人方某犯罪后將女嬰拋尸于垃圾箱得行為,在社會上形成惡劣得負面評價,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得安全感,已造成較為惡劣得社會影響,據此不能認定本案犯罪情節較輕;鑒于方某具有自首情節且自愿認罪認罰,結合本案具體情節可依法對其減輕處罰。綜上,抗訴機關抗訴意見部分有理,應予支持。
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感謝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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