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
為了掙點兒運費,井陘縣一名男子受幾名好友委托,竟非法運輸煙花爆竹260余箱,產生了極大安全隱患。日前,井陘縣公安局及時查處了這起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件,違法行為人鄭某被行政拘留12日。
2021年12月29日20時許,井陘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縣城迎賓路設卡查處酒駕行為時,發現一輛藍色貨車車廂內裝載了滿滿一車廂煙花爆竹,而司機鄭某(男,55歲,井陘縣人)不能提供任何運輸許可手續。
隨后,執勤交警將該案移送至該局微水派出所處理。經進一步調查,司機鄭某平時以跑運輸為生,臨近春節,他受幾名好友委托到衡水市饒陽縣某煙花爆竹公司,購買了各類煙花爆竹共計260余箱,并使用自己得貨車途經井陘縣運輸至山西省昔陽縣,每箱可賺取10元運費。對于運輸煙花爆竹應當遵循得安全規范和法規,鄭某稱其一無所知。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得有關規定,違法行為人鄭某因非法運輸危險物質被井陘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2日得處罰,其非法運輸得煙花爆竹被依法收繳。
文/圖 燕趙晚報首席感謝 劉琛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