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掌上春城
春節是千家萬戶得團圓時刻
家庭聚會、走親訪友免不了小酌兩杯
酒過三巡很高興
酒后駕車別僥幸
否則交警蜀黍查你沒商量!
為確保群眾出行安全 平安過節
堅決遏制酒駕、醉駕違法行為發生
春節期間
昆明公安交警開啟夜查酒駕“不打烊”模式
全市范圍內共查處酒駕醉駕89起
切實消除路面動態交通安全隱患
昆明公安交警整理了近期一些涉酒得典型案例
希望各位小伙伴引以為鑒
做到拒絕酒駕、安全出行
案例1:別僥幸!
醉駕電動自行車同樣違法
說起酒駕違法,很多人第壹時間想到得肯定都是汽車,其實,酒后騎電動自行車,也屬于交通違法行為。
1月31日除夕夜21時37分,在興呈路與沿河路交叉口檢查點,一男子駕駛一輛紅色電動自行車行經檢查點,經民警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達到100mg/100ml,已涉嫌醉酒后駕駛非機動車得違法行為。經了解,男子從親戚家吃年夜飯出來,席間喝了一些白酒,準備騎車回家。沒想到,自己騎電動自行車也被交警查酒駕,隨后,民警對其進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扣留了其電動自行車。
同樣得事情在大年初二再次上演!2月2日20時20分,民警在興呈路與石龍路交叉口開展夜間違法整治時,一名男子騎著一輛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朝檢查點駛來,民警對其進行例行檢查時卻聞見男子滿身酒味。經檢測,其體內得酒精含量竟高達為286mg/100ml,超過醉駕標準得3倍。男子稱,當晚在朋友家聚餐時喝了兩瓶啤酒,正準備回家。因男子涉嫌醉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隨后民警依法扣留了其所駕車輛。根據《云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規定,醉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將面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案例2:明知故犯!
駕照因酒駕被吊銷 期間他又再次酒駕
1月31日19時47分,在興呈路與沿河路交叉口,一輛正三輪摩托車駕駛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且涉嫌酒駕。經過對其進行酒精呼氣式檢測,結果顯示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23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在進一步調查中,民警發現該駕駛人曾在宜良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證已被吊銷。在問其為何又酒駕時,駕駛人稱,晚飯時陪岳父喝了點酒,心想自己沒有喝多,離家也近,于是抱著僥幸心理駕車準備回家,沒想到剛出門不遠就被民警查獲了。隨后,民警依法扣留了其車輛,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當晚20時58分,民警在興呈路與沿河路交叉口還查獲了另一起酒駕。經查,該車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50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經了解,駕駛人當日中午,在家中喝了一兩散裝白酒。目前,因駕駛人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扣留了其駕駛證,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案例3:怎么又是你?
僅隔一天 小伙二次酒駕被查
1月28日20時52分,在聚賢街與致遠路交叉口,一輛電動自行車因闖紅燈被民警查獲,交流中民警發現駕駛人涉嫌酒駕。經檢測,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71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隨后民警依法對其進行了處罰并現場批評教育。駕駛人對交警得批評教育表示接受,并表示不再犯。
沒想到得是,僅隔一天!1月29日20時19分,民警在梁王路幸福小區附近整治時又遇到該男子,經現場酒精呼氣式檢測,這次男子體內酒精含量高達142mg/100ml,恰好是前一天得兩倍,且妥妥地超過了醉駕標準。隨后,民警依法扣留其車輛,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法律鏈接
>>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為飲酒駕駛;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為醉酒駕駛。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一次記12分,扣留六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如果是“二次酒駕”,將被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得,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得,除上述處罰外,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根據《云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規定:醉酒駕駛或吸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得,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得,依法給予管理處罰;構成犯罪得,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管你有什么樣得借口
一旦觸犯了“酒駕”這條紅線
必將受到法律得懲處
對于酒駕醉駕違法行為
昆明公安交警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
無論是機動車還是電動自行車
無論是節假日還是工作日
只要你違法 交警蜀黍都將嚴查到底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昆明公安交警希望
當下一次酒檢儀遞到你面前時
“紅燈”將不再亮起!
昆明交警
責編:李曉梅
編審:符亞麗
終審:周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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