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女士問:我拿手提電腦給邵某維修,去交錢取回時,邵某說忘記關門,電腦被盜,已報案。我要求邵某賠償,邵某說應由小偷賠償,這合理么?
麥鷹雄律師解答: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一條規定,留置權人負有妥善保管留置財產得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財產毀損、滅失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邵某留置你得電腦負有妥善保管留置電腦得義務,因此,你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值班律師:麥鷹雄,15177820628。
2月15日(周二)值班律師
上午 趙修旺律師,廣西頌誠律師事務所,擅長買賣合同、民間借貸、離婚案件、行政訴訟、中小企業股權糾紛、林權土地糾紛、企業類犯罪等案件。
聯系電話:1557802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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