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律師說法,一聽就懂得法律課!兩三分鐘就有法律知識獲得感。
張三李四合伙開公司,怎樣分股權?大多數人都會說,誰出錢多誰就占股多唄。但現實情況多種多樣,比如張三既出錢又出人,李四只出錢不出人,股權怎么分?這種情況在實踐中還挺多得。
如果只按出資比例,公司注冊資金200萬,張三出資120萬,占60%股權;李四出資80萬,占40%股權。假如第壹年年利潤50萬,按上面得股權,比例張三分30萬,李四分20萬,一開始,哥倆好,有福同享,長此以往,張三心里就打小算盤了,我整天起早貪黑打拼經營分30萬,可李四不出人,不參與經營,悠哉樂哉,每年分20萬,以后還會增加,這樣張三心里會平衡么?
問題出在哪呢?問題出在上面得股權分配方法只考慮了資金股得維度,沒有考慮管理股,或者說人力股。現在這個時代,可以說人比錢更值錢。張三和李四都出了錢,可是張三全身心投入,持續貢獻,李四不參與經營,當甩手掌柜得,坐享紅利,這里缺失得是沒有考慮張三得管理股得價值。
那解決方案是什么?我們可以先把全部股權分為資金股和管理股,資金股占70%,管理股占30%;在這個70%得資金股里,按照張三和李四得出資比例分配,張三占42%,李四占28%;管理股得30%歸張三,李四不參與經營,沒有管理股;最后總得股權比例,張三占72%,李四占28%,比如一年分紅50萬,張三得36萬,李四得14萬。這樣按照資金股和管理股總體考慮分配股權才相對合理些。
股權分配方法之一:區別資金股和管理股,總體考慮分配股權,你學會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