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泰安一產婦在泰安市山東第一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生產后,即遭失子之痛,醫院護理記錄全無,監控也是空白……孩子出生后的一個多小時里,究竟發生了什么?
健康新生男嬰出生后沒人管 2小時后母子永別
30歲的張玫(化名),結婚多年終于成功懷上一個孩子。懷孕268天后,張玫在1月26日來到山東第一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這時孩子正好38周+2天,醫院的病歷上記錄是胎兒體重約3900g。
1月 26 日下午,張玫因待產入住泰安市山東第一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同日20∶ 10孩子成功生了下來。“我都聽到了孩子的哭聲,哇哇大哭了好幾聲?!弊o士告訴她是個男孩,而孩子出生后的阿氏評分是10分,孩子很健康。護士剪完臍帶給孩子擦洗干凈后讓她看了一眼,沒想到這成了母子二人的永別。
“產科醫生在孩子生出來以后,到了等待區告訴我們家屬孩子很健康?!崩钚溃ɑ└嬖V發文人,因為剛生產完,妻子還在產房。他的妻子是那段時間里最后一名完成生產的產婦,按照醫院的規定,可以繳納600元的費用,提前到產房內進行陪護。為了早點兒看見妻子和孩子,他就同意繳納600元后進入了產房。
在李欣進入產房后,他看見妻子一個人躺在床上,孩子裹著小被子放在另外一個床上。一位在產房的護士告訴他,只需要幫妻子搓搓手、說說話,不要去碰孩子。按照醫生的話,李欣在產房里看了看閉著眼睛的孩子后,就去陪護妻子。
“在我陪護的過程中,孩子一直是在旁邊的床上,我們以為他睡著了。全程也沒有醫生過來看孩子?!崩钚勒f,在這個過程中,產房內只有一名護士在打掃衛生,但是全程沒有人去對孩子進行護理。
在過去一個多小時后,產科醫生準備把張玫和孩子推送到病房,在醫院產科和病房交接的時候,打開孩子裹著的小被子,卻發現孩子出現了問題。“在醫院兩個科室交接的過程中,一位護士打開孩子襁褓,進行檢查時,發現嬰兒身體呈紫色,左右胸顏色不一樣,身體發涼?!崩钚勒f,在發現這樣的問題后,護士仍指導張玫讓嬰兒吮吸母乳,在發現嬰兒沒有吮吸意識和動作后,才看出問題嚴重叫來醫生檢查。大約 22∶40嬰兒被轉入新生兒科搶救治療。次日早 7∶ 00 李欣接到通知∶嬰兒搶救無效死亡。
當事人:醫院紙質病歷與電子病歷多處不一致
事情發生后,悲痛的李欣在朋友的建議下,進行了病歷封存。在拿到的病例中,嬰兒出生記錄顯示,新生兒屬于“足月兒”,身長50CM、體重3200克,發育良好,未見其他異常,兩次阿氏評分均為滿分。
一個健康的孩子為什么在出生2個小時后就沒了呢?為了弄清原因,李欣選擇了進行法醫尸檢鑒定?!拔覀兊某踔允牵槊骱⒆铀劳鲈颍懦覀兩眢w原因和孩子自身原因。尸檢結果顯示,孩子系∶重度羊水吸入致心肺衰竭死亡。”李欣說。
李欣認為,作為專業醫院,在產前檢查均正常及嬰兒出生后阿氏評分滿分的前提下,因為疏于護理,沒有盡到應盡的規范義務是導致嬰兒出生后吸入羊水窒息的關鍵原因。
在聽從朋友的建議后,李欣要求醫院封存病歷。在拿到紙質的病例后,李欣卻發現拿到的紙質版病歷多處與他們就診經歷不符?!霸卺t院的電子病歷系統中,經過比對發現,自1月 26 日孩子出生到搶救,一直到1月 30日我們封存病歷期間,醫院多名醫護人員涉嫌對病歷進行篡改?!崩钚勒f,病歷里的內容修改超脫了正常修改的范疇,對病程記錄、產程記錄等核心內容進行反復修改。
發現問題后,李欣向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對醫院進行了起訴。“我們向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進行了舉證。封存的紙質版病歷已經完全改變了診療過程,請求法院暫停醫療過錯鑒定?!崩钚勒f,他們首先要明確醫院對電子病歷的修改是否屬于篡改,是否會影響到醫療過錯責任鑒定的公平客觀。
泰安市山東第一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表示,李欣存檔的紙質病歷原件與存檔的電子病歷內容是一致的,不存在篡改、偽造、變更的情況。醫療機構對患者的電子病歷多是在已有的電子病歷模板上創建的,然后再針對患者的個體診療情況在原有模板上進行編輯。醫院在原有模板上刪除與張玫不相符的信息,錄入與張玫相符的信息的行為屬于正常的病歷信息錄入,不屬于篡改、偽造和變更。泰安市衛健委表示,目前該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他們無法進行干涉。
“在住院后,一直是一位女大夫對我們查房,再后來的病歷中卻出現了一位男大夫的名字。孩子出生后,孩子2個小時內沒有任何護理,病歷里卻顯示對孩子進行了吸氧,這一點在醫療清單就沒有吸氧這一項?!崩钚勒f,出現在病歷的事情和實際情況完全不相符。修改的內容足以影響醫療行為及損害后果的因果關系。
“電子病歷是否篡改未鑒定 為何就判?”
在進入起訴程序后,泰山區人民法院在自己的系統內,隨機抽取了三家計算機鑒定機構進行委托,對電子病歷進行鑒定。然而這三家分別以∶“超出業務能力范圍”“人員數量有限、案件數量多、任務重決定不予受理”和“超過該鑒定機構技術條件或者鑒定能力”為由進行了退鑒。
李欣表示,他也對這三家鑒定機構做了了解,在這三個鑒定機構里,其中有兩家機構是沒有電子病歷鑒定這一項業務。三家之中僅有的一家可以做的,以案件多為由退檔,證實了該項鑒定不是不可以做,而是該機構任務重,暫時無法接受委托。
“在泰山區人民法院系統內,有十幾家鑒定機構備選,隨機抽取的三家不接受委托,為什么就不能再次委托可以做鑒定的機構,而是匆匆把電子病歷是否造假的事情揭過?”李欣說,從司法部網站查詢到,可以做醫療“電子病歷”鑒定的機構,被全國各地法院委托過的也有十余家之多。
“泰山區人民法院認為我從醫院電腦中,拍攝的電子病歷圖片來源不合法,無法當做證據?!崩钚勒f。在一審判決書中顯示,泰山區人民法院認為,沒有證據或者不足以證明李欣的主張,雖然李欣提交了打印的電子病歷,但未提交該證據形成的原始載體,未經過專業技術人員的認定,無法證實該電子病歷的形成時間、修改時間以及由誰修改,該證據不予采信。判決駁回李欣的訴訟請求。
還是沒有弄清原因的李欣上訴至了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我們再次申請法院介入調取完整版電子病歷數據?!崩钚勒f,后來法院在雙方律師見證下,調取了電子病歷數據。
2021年6月27日下午,李欣將調取的電子病歷證據及醫院部分篡改的關鍵內容舉證到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庭審中,由于證據調取是當天完成當天舉證,李欣闡述了部分醫院篡改的核心內容?!巴彽臅r候我們提請,詳細的篡改內容,庭后整理完畢之后,以書面形式提交,法院工作人員也同意庭審后可以提交?!崩钚勒f,正在他整理病歷篡改內容時,28日法院就出具了判決書,維持一審判決。
“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前一日調取證據,第二日便判決。他們真的研究了篡改內容了嗎?”李欣說,剛出生的孩子雖然已經沒了,但是他還是要為孩子要個說法。
津云新聞發文人 郭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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