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昨日報道。
8月11日上午,畬嚇村碼頭,發文人看到多個部門執法人員在現場。
南都、N視頻發文人連日暗訪大鵬灣海域的畬嚇村碼頭,發現有人集中收購當地漁民捕撈的魚苗并轉運外地。7月4日凌晨,在深圳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大鵬大隊趕到現場前5分鐘,原來在碼頭裝運魚苗的嫌疑人員完成了撤離,成功躲避執法。
該事件報道后,大鵬大隊在回應稱,經對當晚參與行動的人員進行調查后發現,從執法隊員集合,到趕赴碼頭現場,期間并無人員對外進行聯系,可以確定隊內不存在通風報信的情況。
另據魚苗收購者林某新筆錄,事發當晚其接到在大鵬大隊辦公樓盯梢人員的來電,稱“漁政過來檢查了”,遂第一時間放棄收購并離開碼頭。
目前,南都、N視頻發文人從深圳海警局大鵬工作站獲悉,魚苗偷捕案已立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進展
一個漁排半個月出售565斤魚苗獲利萬元,收購者被找到
南都發文人從大鵬大隊了解到,通過多次出海核查相關漁排和問詢相關人員,現基本查明涉案漁排共2處,涉及人員6名,具體實施非法捕撈行為人員4名。
據大鵬大隊介紹,事發后,根據南都發文人提供的暗訪視頻,隊員找到了事發當晚其中一個販賣魚苗的養殖工人蔡某生、陳某海,兩人為洋疇灣119號養殖漁排的工人,事發當晚兩人就是出現在碼頭販賣魚苗的漁民。
據蔡某生交代,他和陳某海從6月17日開始將捕撈而來的魚苗販賣給來自福建的魚苗收購商林某新,之后隔兩三天就會向林某新出售一批魚苗。
筆錄顯示,蔡某生一共向林某新出售了6次,分別是6月17日,售出55斤魚苗收入1100元;6月20日,售出魚苗85斤收入1700元;6月22日,售出魚苗145斤收入2900元;6月24日,售出魚苗90斤收入1800元;6月28日,售出魚苗70斤收入1400元;7月1日,售出魚苗120斤收入1600元。粗略統計119號漁排六次共出售魚苗565斤,獲利10500元。
據蔡某生交代,販賣泥猛魚苗所得會將一半分給漁排老板蔡某光,而剩下的一半則由蔡某生和陳某海分。
而在另一份筆錄中,119號漁排老板則表示知道蔡某生捕撈魚苗販賣給林某新,但對于獲得魚苗一半收入一事,其在筆錄中表述:“當是飼料費及漁船運輸魚苗上下碼頭的費用。”
而據大鵬大隊反映,7月3日晚,正準備出售魚苗的蔡某生和陳某海得知漁政人員正在趕來后,將漁船開走,并將魚苗倒入海里。之后,在大鵬大隊找到119號漁排時,發現漁排上仍有十多斤的泥猛魚,但都已經死了。
目前,南都發文人從大鵬大隊獲悉,此次泥猛魚苗收購者林某新也已經被找到,并已經接受訊問筆錄。
回應
大鵬大隊負責人:大隊長期被望風、盯梢,很多執法行動因此夭折
在此前南都的報道中指出,7月3日23時55分,南都發文人到達大鵬大隊,向值班人員提供違法捕撈、販賣魚苗的線索。相關負責人表示,立即召集執法人員,集合后即可前往現場查處。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隊員集合尚未出發時,0點15分,留守現場的發文人聽到一男子呼喊:“不要再上了”,發現漁民不再裝魚苗,眾人均停下手上的搬運工作,分散在各處等待,而一男子頻繁接聽電話。0點20分,該名黑衣男子做出明顯手勢,停止收購魚苗,兩輛貨車也在執法車輛抵達前駛離現場,近乎完美地躲過了執法人員的執法。
事后,南都發文人將該情況反饋給大鵬大隊,懷疑大隊在行動前走漏風聲。幾天后,大鵬大隊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大隊經過對當晚參與執法行動的隊員進行調查,未發現隊員在南都發文人到達大隊至隊員行動期間有過對外聯系的通訊記錄,內部走漏風聲的可能性可以排除。
大鵬大隊提供的一份調查筆錄顯示,作為此次泥猛魚收購者的林某新交代,7月4日凌晨,林某新正在畬嚇村碼頭組織收購魚苗,隨后接到“漁政過來檢查”的電話,隨后停止了收購行為。林某新表示該通電話來自于蹲守在大鵬大隊附近餐廳的人。而具體為何人,林某新在筆錄中并未提及。
大鵬大隊負責人表示,這幾年很多執法行動都因被人望風而夭折。大隊長期被望風、盯梢,但凡隊里有任何動靜,那些人都會將消息傳出,“漁民的圈子太小了,”經常出現的情況是,執法隊員剛剛離開大隊,違法現場那邊就已收拾得干干凈凈,行動往往一無所獲。
“這個問題已經困擾了大隊很多年,深受其害,”該負責人表示,為了讓行動的成功率提高,大隊要求隊員在行動中不得使用手機對外通訊。
大鵬大隊負責人:執法過程面臨難以監管、辨認和取證等諸多困難
據了解,深圳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大鵬大隊位于大鵬新區南澳街道海港路27號,所轄碼頭則在辦公樓斜對角位置,直線距離不足100米。
南都發文人在多日的走訪中發現,大鵬大隊所在辦公樓兩側,均是餐廳及海鮮檔口,部分商家甚至24小時營業。任何位置,都可輕松觀察到辦公樓和碼頭的動態。“執法車輛和船艇都還沒出動,隊員集合的動態就被掌握了,”大鵬大隊負責人說道。
另據其介紹,大鵬大隊管轄區域海岸線長、海域面積大,其中還包括各類漁船近1000艘和漁排213家。加上海洋漁業執法職責多、任務重,導致執法力量相對薄弱。
與此同時,隨著大鵬海洋生態環境持續向好,包括泥猛在內的魚苗大量增加。“漁民使用的都是常見的養殖網具,捕撈方式又十分簡單快捷,因此非法捕撈的行為是極其隱蔽的”,負責人進一步表示稱:“不管是野生還是孵化的泥猛魚苗,又或者其他品種魚苗均十分相似,因此對非法捕撈難以監管、辨認和取證”。
對是否有人通風報信,海洋局暫未回復
南都報道出街之后,引起網友關注,尤其是對于偷捕者和販賣者在執法人員趕到之前從容離去提出了質疑,網友“用戶須知”直呼:“無間道。”網友“大國總督”評論稱:“要么是有內鬼,要么就是執法大隊附近有人望風,還有一個可能就是執法車被安裝了GPS定位器。”網友“好命靠努力157”則稱:“地方水深,魚多。”而網友“風中的蒲公英”則擔心暗訪發文人的安危道:“有內線,發文人們要注意自身安全。”
對于是否有內鬼通風報信,目前,尚且不知,還有待相關部門調查。
為此,南都、N視頻發文人聯系了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海洋局),目前該局暫未對此事作出回復。
回訪現場
執法后一個月,未再出現大規模收購魚苗現象
今年6月底,南都接到市民反映稱,位于大鵬新區南澳街道的畬嚇村碼頭,有人集中收購當地漁民捕撈的泥猛魚苗,并用大貨車銷往福建等地。南都發文人連日在畬嚇碼頭蹲守暗訪,并出海上到漁排,發現當地養殖漁民確實存在偷捕魚苗的現象,并將該線索提供給當地的漁政部門深圳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大鵬大隊。
7月4日凌晨,大鵬大隊到現場進行執法,現場查獲了一家養殖漁排數十斤非法捕撈的泥猛魚苗,并將兩名養殖工人帶回大隊進行調查。
據市民反映,7月4日凌晨,南都發文人同大鵬大隊執法人員離開畬嚇碼頭后,不久,尚未離開現場的大貨車又開始收購漁民的魚苗,大概一個小時后才離開。據該市民透露,那天之后的一個月,收購泥猛魚苗的大貨車就沒有再出現過。
8月11日上午,南都發文人來到畬嚇村碼頭,碼頭依然忙碌,游客頻繁進出。而海上的漁船,因為尚在休漁期,都停在灘涂上。11時許,發文人看到多輛執法車輛停靠在碼頭附近,有身穿大鵬大隊執法制服的隊員出現在碼頭檢疫站外,并勸離停在道路兩旁的車輛駛離。
一位餐廳服務員告訴南都發文人,最近都沒有見過有人收購魚苗了。
行業協會
查獲涉嫌非法捕撈漁具網目尺寸不符合標準
據了解,7月14日,受深圳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大鵬大隊的委托,廣東漁船漁機漁具行業協會對突擊行動當日,在大鵬新區南澳辦事處洋疇灣海域查獲的119號漁排涉嫌非法捕撈所涉漁具的有關視頻(2個)和照片(12張)進行了審視和專業分析,并作出了鑒定。
鑒定結果顯示,漁排養殖人員所使用的漁具是一種簡單的小網目魚苗網具,當地養殖人員稱呼她為“密網”。該漁具主要由一幅四角形網衣四邊緣配有繩索構成,實測最小網目尺寸為10mm,用于捕撈藍子魚(泥猛)魚苗。
據悉,捕魚作業時,將其中兩個網角(后網角)固定在養殖網箱的木條上,另外兩個網角(前網角)不固定,而是由其自然下垂沉入海里,等待魚苗進網。當有一定數量的魚苗游進網后,立即收緊兩個前網角,使魚苗順利落入網中而無法游出。最后,再把捕獲的魚苗轉移到其他網箱進行集中暫養。
基于上述涉案漁具的視頻和照片取證結果及其捕撈原理、結構特征和作業方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 5147—2003漁具分類、命名及代號》,可以認定:1.上述漁具屬于“船敷箕狀敷網”。該漁具在《農業部關于實施海洋捕撈準用和過渡漁具最小網目尺寸制度的通告》中被列為“準用漁具”,并規定最小網目尺寸為35mm。2.上述漁具的實測最小網目尺寸(10mm)小于國家規定的最小網目尺寸(35mm)。
換言之,即漁具是“被允許的”,而網目尺寸是“不被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