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最快樂的事情莫過于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在你小的時候,可能還沒有獨立的思想去做決定,但長大之后,就可以以自己的意愿去學習、去生活。如果做的是自己并不喜歡的事情,那每天都會在郁悶之中。如果做的是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或者工作,那你的整天都是幸福快樂的!
下面我要講一個“她”和“他”的故事。她是一個二十來歲的姑娘,她已經在人事部經理辦公桌前站了一個小時了,只為請求經理將她從客房部換到餐飲部工作。 人事部經理卻因一大堆“從大局考慮”等理由拒絕了她,她只是不斷的重復:“我喜歡做餐廳服務員,我喜歡。”她在客房部的工作其實很輕松,接接電話,做做記錄。而餐廳,面對的是持續的體力勞動和應接不暇的客人,生理和心里都需要很強大才可以。可是,無論多艱難,她都愿意,因為她喜歡。 而他每晚都站在陽臺上,看對面的她。她從來不知道的他的存在,只顧著做自己的事。而他已經喜歡她很久了,他曾經想過等她下班去跟她表白。可是他沒有勇氣,日復一日,終于有一天她有男友了搬走了,這些是必定要發生的,注定他要獨自憂傷。而他想的只是天天看到她就好。
人這一生,要求其實很簡單,做自己喜歡做的事,看自己喜歡的人,可是大多人卻不能得到滿足,失去了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