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對于一件事情,有的人采取主動,有的人被迫行動,是什么原因所致呢?很多管理者百思不得其解。是內在動力?或是外在力量?當我們理不清這些因素的時候,我們就無法完成我們既定的目標。
也許大家都曾經聽說過:“要我做”和“我要做”。這是做事的兩種態度,這兩種不同的態度導致完全不同的結果。
“我要做”就是自愿、主動的態度;“要我做”就是強迫、被動之意。
曾記得老師教過我們:P=ASK,這里的P指績效,A指態度,S指技能,K指知識,即:績效等于態度、技能和知識的乘積。所以,我們總是說:“態度決定一切。”要成功,就是有個好的態度,加上過硬的知識和嫻熟的技能。
被譽為“跳水皇后”的郭晶晶曾經說過:“成功其實很簡單,就是強迫自己繼續練下去。有的時候很累,很累,但是再辛苦也要堅持,因為夢還在遠方!”我想,郭晶晶的“強迫”就是讓自己堅持下去。
結果2008年北京奧運會上,郭晶晶毫無懸念地以415.35的歷史最高分,衛冕女子3米跳板跳水桂冠,并以4金2銀的奧運會成績成為女子跳水第一人!她說的這番話也隨之廣為流傳。
我一個朋友,當初剛進公司時,他的職位是工廠管理,經過自己不斷努力和上級領導賞識,終于晉升為一個部門的總負責人。
由于工作的環境不同,性質差異。初來乍到,事事新鮮,一下子干了三個月。三個月過后,也就是人們常說的過了“蜜月期”,這時候的他工作不暢,人際不順,滿腦子想的都是離開。不料,他的異常之舉被主管發現了,找他好好地詳談一回。
主管說:“像你這種情況,人人皆有之。人的工作都有一個從新鮮到厭煩的過程,而這個‘厭煩點’,管理學上稱為‘瓶頸’。有的人潛伏期較長,有的人則較短,通常三個月。”聽了主管這些話,他放棄了離開的念頭,“強迫”自己堅持了下來。他還因此常常自嘲:“難道一句話真的可以改變人的一生?”
大家都清楚,老板吩咐的事情永遠是急的。就算很難做或一時之間根本無法做,很多人還是選擇堅持,這也算一種“強迫堅持”。不但要堅持,還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來。所以,除了“強迫堅持”之外,還要做事的技巧,這里所說的技巧就是要懂得輕重緩急。
如何做到強迫堅持呢?將被動變成主動呢?
在某次心理學課堂上,老師曾經講過一種方法叫厭惡療法,就是在你的手上綁一根很粗的橡皮筋,當你很不想堅持下去的時候,就用力彈一下橡皮筋,一下不痛多彈幾下,這會打的自己很痛,心理學上稱為增加一個不良的刺激,堅持個把月就可以了,最后就是要提高自己的自制力,學會控制自己。
當然,要做到強迫堅持,還需樹立信念。一個人之所以能堅持,就是因為有一個堅定的信念。比如說一定要踐行自己的承諾,或者一定要達到自己樹立的目標,并把它上升為對自己是生死攸關的大事來對待,在日常工作中不斷強化這個信念。
記得有一個21天法則:當一件事情你堅持連續做21天,你就會慢慢地變動習慣,再不斷堅持,就習慣成自然。
在工作中要有堅持不懈的精神,一個人的立場越堅定、意志越堅強,就越容易不受干擾地完成工作,一個人工作上有了收獲,其他方面也會跟著好起來,并且會形成良性循環。
堅持是實現目標的手段。想要堅持,就要有堅定的信念;有了信念,就會有行為;有了行為,就會有習慣;有了習慣,以后的工作就好辦了。習慣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一個人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業績,隨身帶上好的習慣,樹立信念。因為“強迫堅持”,也讓一個人脫穎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