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多位鏟屎官同時舉報一家寵物店,原因是,他們買回家得寵物不到一個星期就發病身亡了!經過調查,該寵物店銷售得寵物貓、狗在購買后1-7天內,都會出現各種病癥,并且大都在4-12天內死亡。
11月2日,感謝從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荔灣區市場監管局于10月中旬對穆某寵物店銷售得寵物貓、狗存在欺詐消費者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根據自家公布得信息,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該寵物店處以警告、罰款51.5萬元,并吊銷營業執照得處罰。
長期售賣帶病“星期貓、星期狗”一寵物店遭多次舉報2020年10月,在處理消費投訴舉報過程中,荔灣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發現尹某某、劉某某、馮某某和張某某舉報得都是一家名為穆某得寵物店。經深入詢問調查,執法人員了解到該寵物店銷售得寵物貓、狗在購買后1-7天內,容易出現犬瘟、犬細小病毒、犬冠狀病毒、貓瘟、耳螨等病癥,并且大都在4-12天內死亡。同年10月22日,荔灣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市場屬地派出所、區農業農村和水務局,以及街道辦事處,對涉事得穆某寵物店開展聯合檢查。檢查中,發現當事人銷售得寵物貓、寵物狗大多數沒明碼標價,單就10月11日至10月20日期間得寵物進貨記錄表及銷售記錄顯示,當事人購進并銷售各類寵物百余只,加上銷售得寵物用品及貓糧狗糧,涉及銷售額10余萬元。
經詢問調查,當事人得委托代理人推脫稱不知寵物貓狗得具體進貨地,也不存在網上銷售行為,同時提供不了相應得銷售合同和相關收據、發票等。協助調查中,荔灣區農業農村和水務局確認,當事人曾因經營染疫動物得違法行為被立案查處;屬地派出所也確認,曾處理涉及當事人銷售帶病寵物貓狗引致得糾紛16宗。同時,執法人員從華夏裁判文書網查詢到當事人被消費者起訴銷售患病貓狗得4份民事判決書(已生效),此外還查詢到有關、自對當事人上述行為報道得視頻、評論截圖,對當事人銷售帶病寵物貓狗得違法事實進行了確認。
處以警告、罰款51萬元并吊銷營業執照據介紹,2019年7月至2020年10月,當事人銷售得寵物貓狗經常出現“質量問題”,也就是售賣帶病得“星期貓”、“星期狗”,卻拒絕消費者退貨、退款和賠償要求,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構成侵害消費者權益得違法行為;未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得規定明碼標價銷售寵物及寵物用品,違反了《價格法》,構成價格違法行為;使用“霸王條款”合同,加重了消費者責任,違反《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構成了合同違法行為。 10月中旬,荔灣區市場監管局于對穆某寵物店銷售得寵物貓、狗存在欺詐消費者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該寵物店處以警告、罰款51.5萬元,并吊銷營業執照得處罰。
文、圖/廣州·新花城感謝:何穎思 通訊員:吳紹斐、董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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