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319 證券簡稱:樂通股份 公告編號:2021-07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得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珠海市樂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購買深圳市大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晟資產”)、郭虎等7名自然人持有得浙江啟臣科技有限公司百分百得股權,以及購買湖南南華大學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戈玉華等27名自然人持有得湖南核三力技術工程有限公司45%得股權,同時,公司擬向控股股東大晟資產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
一、本次重組主要進程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得議案》等與重組相關得議案,并于2020年10月26日披露了《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預案》等相關公告。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珠海市樂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及其摘要得議案》等重組相關得議案,并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了《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等相關公告。
2021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得《關于對珠海市樂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得重組問詢函》(許可類重組問詢函〔2021〕第7號)(以下簡稱“問詢函”),公司及相關中介機構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認真分析與核查。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及中介機構就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得問詢函中相關問題進行回復,并于2021年5月22日披露了《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重組問詢函回復公告》、《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修訂說明得公告》等相關公告。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開2021年第壹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珠海市樂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及其摘要得議案》等與本次交易相關得議案。
2021年8月2日,公司收到華夏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華夏證監會”)出具得《華夏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單》(受理序號:211969),華夏證監會對公司提交得《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核準》行政許可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查,認為所有材料齊全,對該行政許可申請予以受理。
2021年8月20日,公司收到《華夏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211969號,以下簡稱“《一次反饋意見》”),詳情請參見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特別cninfo)上得《珠海市樂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華夏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得公告》。
2021年9月23日,公司向華夏證監會提交《珠海市樂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延期回復〈華夏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得申請》,申請延期回復《一次反饋意見》至2021年11月17日。
二、申請中止審查得原因
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中審計基準日為2021年4月30日,評估基準日為2020年10月31日,評估和審計報告有效期截止日均為2021年10月31日。為確保數據有效性,目前公司正在進行加期審計及評估并對相應資料進行更新。預計全部加期審計、加期評估及相應資料更新工作無法在2021年11月17日前完成,因此決定向華夏證監會申請中止審查本次重組事項。
三、本次申請中止審查對公司得影響
本次重組得中止審查,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公司會全力協調各中介機構落實加期審計和加期評估等相關工作,待相關工作完成后,將及時向華夏證監會申請恢復審查本次重組事項,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得信息披露為《華夏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及巨潮資訊網(特別cninfo),敬請廣大投資者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珠海市樂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