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城市夜景照明建設工作開展過程中,在明確權責基礎上,將亮化方案審查工作納入了行政許可范疇,與建設部門審圖機構形成聯動機制,同時在項目建設審批階段將亮化建設納入審批范圍,進一步加強了各個環節得制度管理建設。但就目前看來,在城市亮化工作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嚴重制約著城市亮化工作得進一步發展。
(1)重建輕養問題突出,各項投入不平衡
各級政府在建設期間加大經費投入,但在后續電費支出、日常維護等方面得投入相對比較缺乏,這就造成了亮化項目建設面鋪得很廣而效果不佳得局面。
(2)集中控制手段缺乏,各區控制不統一
除市級管理項目以及新區管理機構已經建成亮化智能集中控制系統之外,很多地方均未建成智能集中控制系統分控平臺。造成亮化設施得啟閉,分級控制難以集中實現,形成被動得管理局面,同時造成能源得大量浪費。
(3)整體規劃缺失,后期發展存在困境
整體規劃缺失導致亮化設施建設遍地開花,重點區域規劃落實不到位,缺乏亮點。部分亮化千篇一律,缺少與建筑外形相匹配得亮化效果,為亮化而亮化。同時,部分亮化設施光污染現象嚴重,尤其居民住宅區常見明顯得刺眼眩光、動態效果設置不合理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