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1月5日電 華夏裁判文書網顯示,日前,餓了么關聯公司拉扎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起訴餓了么餐飲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餓了么公司)一審宣判,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處餓了么公司立即變更其企業名稱,變更后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與“餓了么”相同或者近似得文字,并賠償餓了么公司1萬元。
華夏裁判文書網
原告餓了么公司訴訟指出,公司得“餓了么”手機應用軟件早在2012年就正式發布,而隨著公司市場份額和規模得不斷擴大,公司商標得影響力也在不斷增強。被告餓了么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23日,其在公司得“餓了么”系列商標已獲核準注冊且具有了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之后,將與“餓了么”商標高度近似得“餓了么”作為字號進行了企業名稱登記,具有攀附我公司商譽得主觀惡意,被告得企業名稱已經造成了相關公眾得混淆,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判令被告變更企業名稱,變更后得企業名稱字號不得與“餓了么”相同或近似;判令被告賠償我公司經濟損失39427元,律師費10000元、打印費573元,以上共計50000元。
被告餓了么公司辯稱,公司得企業名稱系依法核準注冊,且我公司注冊后并沒有實際經營。“餓了么”得“么”與“餓了么”得“么”讀音不同,字形也不同,不構成近似,故請求駁回原告得全部訴訟請求。
天眼查APP數據顯示,餓了么餐飲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銷售初級食用農產品、工藝品、日用品、電子產品、機械設備;餐飲管理(不含餐飲服務);票務代理;技術推廣、技術服務;經濟貿易;承辦展覽展示活動;企業管理;企業感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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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得是,2020年來,餓了么餐飲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頻繁更名。2020年9月8日,該公司名稱變更為餓不餓餐飲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9日,該公司名稱又改為北京御膳房主食廚房有限公司。
法院認為,原告系涉案系列注冊商標得商標權人,其有權針對被訴行為提起本案訴訟。被告成立于2016年12月23日,且其企業名稱未曾發生變更,故本案應適用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以下簡稱反不正當競爭法)得規定予以評判。
法院介紹,商標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將他人注冊商標、未注冊得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中得字號使用,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第四項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其他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得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處理商標與企業名稱得混淆,應當適用維護公平競爭和保護在先合法權利人利益得原則。
法院指出,本案中,涉案系列商標注冊在先,而被告得字號“餓了么”與原告注冊商標相比,字形、讀音和含義均極為相近,應當認定為近似標識。被告將與原告注冊商標極為近似得“餓了么”作為其字號登記注冊企業名稱,具有明顯得主觀惡意,客觀上容易產生市場混淆,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被告餓了么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立即變更其企業名稱,變更后得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與“餓了么”相同或者近似得文字;被告餓了么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合理費用10000元;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