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歲半的孩子,確實不好給他解釋清楚什么叫“做自己”,最好的解釋就是讓他親身體驗“做自己”的感覺,任何解釋都不如直接體驗到來的直觀、深刻,更何況是對一個三歲半的孩子。
那這就要說到怎么讓他體驗到“做自己”,也就是如何幫助孩子做自己。
想讓孩子做自己,就要多尊重孩子的意愿,避免把父母的意志、愿望、想法和希望,強加到孩子身上。
這個說起來容易,但對于很多父母來說,做起來就太難了。因為我們會不自覺地想去指導、控制孩子,讓孩子朝著我們認為好的方式生成長。
比如,很多父母會認為,你要性格開朗,要愛讀書愛學習,應該多才多藝。所以,能讓孩子做自己的父母,都是非常智慧且自信的父母,他們相信自己,所以相信孩子。
讓孩子做自己不是讓孩子為所欲為,一些普遍的規則或者保證孩子安全的原則,父母還是要掌握決定權,比如三歲半的孩子,不能接觸電、不能獨自乘電梯,即使哭鬧也不能滿足他的不合理要求,比如無休止得要玩具等。
在這些普遍和規則和安全之內,我們就要充分決定孩子的自主性和主動性。
三歲半的孩子,正是他自我意識高漲的時候,心理學上的“第一逆反期”,也就是說他什么事情都想自己做主,而不想被安排。
吃飯他想自己吃,結果很多媽媽擔心他自己吃不好或者受不了他把飯桌和自己的衣服搞得一片狼藉,非要親自喂,這時候很多孩子是拒絕的,媽媽一看孩子不吃飯就著急,更努力喂,孩子就更努力拒絕,形成惡性循環,經常在小區看到媽媽或者奶奶追著一個這么大的孩子喂飯,大多是因為這個原因。
別看吃飯這件小事,如果能讓孩子自己動手,就是尊重孩子的自主性,就是讓孩子做自己。
三歲多的孩子,也開始有了主動性,開始主動探索外部世界,對世界充滿好奇,讓孩子做自己,就要尊重孩子的自主性。
比如看到地上有個小水坑,幾乎所有的小男孩都喜歡上去踩踩。這是孩子滿足好奇心,發展感統能力的重要嘗試,但是很多媽媽會覺得弄臟了衣服和鞋子,會很麻煩,所以禁止孩子去嘗試、探索,剝奪了孩子成長的機會。充分尊重孩子主動探索世界的愿望,也是讓孩子做自己。
此外,尊重孩子一些本來的特質,也是在幫助孩子做自己。有的孩子天性安靜內斂,有的則是活潑好動,如果父母總是想讓安靜的孩子活潑一點,活潑的孩子安靜一點,那就不是讓孩子做自己,而是做父母喜歡的那個孩子。
尊重孩子的自主性和主動性,尊重孩子本來的特質,不要把父母的意愿強加給孩子,這就是讓孩子做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