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淅瀝地下了幾場陣雨,為立秋后的清晨增添得幾分涼意。
上午8點,早高峰尚未結束,拱北交警就接派出所的電話,說有一宗案件,需要交警過來協助調查。
彭警官、輔警小楊接到指令后,先后來到派出所。看見兩名女子正在和一名男子坐在辦事大廳的凳子上,面色鐵青,氣氛凝重。男子中等身材,穿著松垮的白色T恤,腳上還穿著酒店的拖鞋。
經了解得知,兩名女子說男子在酒店對她們“動手動腳”,而男子卻矢口否認。女子一氣之下,指著這名男子說:“他喝了酒還開車!”所以派出所通知交警過來調查處理。
彭警官了解情況后,立即對男子進行酒精測試,輕輕一吹,測試儀紅光閃爍,男子喝酒了。再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46mg/100mL,達到酒駕的標準。
彭警官問男子有沒有喝酒開車,男子略微遲疑一下,然后點了點頭。
據了解,男子朱某前一晚10點多在坦洲和朋友吃飯聊天,喝了啤酒。凌晨4點,他駕駛粵BE××31號小車載著這兩名女子從坦洲出發,一路沿明珠路、港昌路行駛,到達僑光路某大廈公寓酒店。
彭警官立即調取沿線監控視頻比對,確實發現9日凌晨4點,一輛紫色本田思域小車沿明珠路北往南方向行駛,開車的是朱某。
看到視頻,朱某對交警說當時的確是他開的車。彭警官帶著朱某到僑光路某大廈停車場找到粵BE××31號小車,從車上拿出駕駛證、行駛證。朱某因酒后駕駛,被處以罰款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記12分。
酒駕的危害,小編可謂磨破了嘴皮,怎么說都不為過。君子慎獨,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來源: 珠海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