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 " 大學生領證 1 小時鬧離婚 " 的消息,沖上熱搜引發網友熱議。據悉,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案件,一對小夫妻剛領證一小時,男方就吵著要離婚,而女方不同意離婚,雙方因此對簿公堂。
剛領證一小時男方就提出離婚
女方索賠30萬
1995 年出生的項某現就讀于昆明某職業學院,1997 年出生的陳某是名護士。在談了幾個月戀愛后,雙方在昆明市呈貢區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就在辦理結婚登記一個小時后,項某就向陳某提出離婚要求,陳某不同意離婚,于是項某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雙方解除婚姻關系。項某表示,他與陳某領證時父母不知情,他向父母謊稱學校需要戶口本才拿到了戶口本領取的結婚證。因為雙方感情已經破裂,才提出離婚。結婚登記系雙方自愿,他并沒有任何過錯。
對此,妻子陳某表示,項某此舉存在故意騙婚行為,對自己的身心及之后的婚姻生活造成巨大影響,應依法追訴制裁項某及其父親污蔑自己的不良行為,恢復自己的未婚狀態。項某在結婚后一個小時提出離婚,應該賠償自己 30 萬元。陳某與項某均稱結婚前雙方沒有同居過,婚后沒有住在一起。
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中,原被告經過戀愛結婚有一定感情基礎,原告并不能舉證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或證明原被告有調解無效應當準予離婚的情形,故判決駁回原告項某的訴訟請求。
律師:
符合這些條件,才能撤銷婚姻
江蘇瑞格律師事務所律師卜濤曾代理過多起婚姻家事案件,她表示看到這起案件后非常痛心。" 這種屬于閃離的現象。一些年輕人因為一見鐘情,在沒有認真相處和了解就火速結婚,婚前基礎不牢靠,婚后很容易發生問題產生矛盾。去誰家過年,生娃跟誰姓,這些問題都可能發生。婚姻是個神圣的事情,結婚一定要慎重。像這個案例中,項某提出自己是瞞著父母領證的,甚至戶口本都是用謊言從父母那里騙來的,這種行為是絕對不可取的。婚姻里更多是責任,并不是只有愛情就足夠。"
值得注意的是,陳某在法庭上要求撤銷婚姻并索賠 30 萬元。卜濤律師表示,在這起案件中,是不可以撤銷婚姻的,沒有任何依據來支撐她的觀點。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陳某的情況并不符合民法典的規定,她所謂的被騙并不是撤銷婚姻的理由。在不少離婚案中,一些女方覺得女人離婚就不值錢了,就想撤銷婚姻,同時還向男方索要精神損失費。男女是平等的,這種情況下,當女方向男方索賠時,就是把自己放在一個不平等的地位。"
卜濤提起自己曾辦理過的一起離婚案。男方和女方是同事,談戀愛 6 個月后結婚。結婚是因為女方家認為沒結婚的小情侶不能一塊出去旅行,為此兩人就買了鉆戒領了證,但沒辦理婚禮。兩人出去旅游后,發現彼此三觀不合,在很多方面產生矛盾。旅行回來后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最終法院判決兩人離婚。
在 " 大學生領證 1 小時鬧離婚 " 這起案件中,法院最終駁回離婚的請求,那么這對小夫妻該怎么辦呢?卜濤律師表示,等冷靜期過了之后,兩人可以去民政局協議離婚,或者等時間條件滿足后再次向法院起訴離婚。
來源:現代快報+/ZAKER南京
記者:鄧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