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名1995年出生的在校男大學生,領證結婚后一小時就鬧離婚!他認為和女方在結婚前已經分手,因女方分手期間多次發短信騷擾和刺激他,才做出草率決定,向父母謊稱學校需要戶口本。女方1997年出生,是一名護士,她認為男方存在故意騙婚行為,應該賠償自己30萬元。法院審理后認為,雙方經過戀愛有一定感情基礎,男方并不能舉證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最終對離婚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剛結婚一個小時就離婚,電視劇都不敢這么演吧,這真是把婚姻法當兒戲。要知道95年出生的男大學生現在也已經26歲了,早已是一個成年人,應當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有些媒體報道說兩人申請結婚時屬于分手狀態,稍微有些常識就應該知道這是多么離譜的事情。雖然兩人結婚可能是一時沖動,但我覺得他們倆人就是自愿結婚的。個人覺得倆個人應該冷靜下來好好商量一下,看是否能有機會繼續維持這段婚姻。如果實在不行,二人隨時可以去民政局協議離婚。
《民法典》規定,夫妻雙方要離婚,需要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然后回家等待30天之后再來領取離婚證。而這30天,就是所謂的“離婚冷靜期”。這30天的作用不只是讓雙方回家冷靜,還賦予了任何一方“任意撤回離婚申請”的權利。只要有一方不想離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記處撤回離婚申請,撤回后離婚流程結束。而該女子要求男方賠償自己30萬元,很可能是她不為了不離婚而找的借口。
而該男子在結婚一小時后就離婚肯定是不正常的,雖然不能說是騙婚,但報復心理一定是有的,畢竟離婚這種事情對男方的傷害程度要遠遠小于對女方的傷害程度。雖然男生口口聲聲的說是在女方的不斷騷擾和刺激下才做出這樣的選擇,但在不和家人商議的情況下做出結婚這種選擇,小e是不大相信的,并且男子還是以學校需要戶口本為由將戶口本騙到手中的。小e猜測該男子很有可能是想瞞著家人結婚后迅速離婚,以達到報復女子的目的,但是他沒有想到在申請離婚時居然遇到了難題。
婚姻是人生很重要的事情,怎么可以如此草率,這對年輕人也太不負責了。而法律也不會任由你胡來的,你想結婚就馬上結,想離婚就馬上離。但是法律可以約束兩人的關系,卻約束不了兩人的感情。如果真的過不下去,兩人還是盡快離婚好一些。以免為了一段不幸的婚姻,而牽涉兩個家的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