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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出生的小象(化名)就讀于昆明某職業學院,1997年出生的小橙(化名)是昆明某口腔醫院的護士。此前,小象的爸爸在去小橙所在的口腔醫院護理牙齒時認識了小橙,覺得她不錯,于是介紹給自己的兒子。兩個年輕人認識后互生好感,談起了戀愛。幾個月后,他們在呈貢區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
神奇的是,在辦理結婚登記一個小時后,小象就向小橙提出離婚,小橙不同意,小象就去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令解除婚姻關系。庭審中,小象說,他和她結婚前其實已經分手了,結婚是因為她在分手后老是發短信騷擾和刺激他,于是做出了草率的決定!
而小橙說,小象根本就是故意騙婚,對她的身心及之后的婚姻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響,所以她要依法追訴,制裁他和他爸污蔑她的不良行為。她要求撤銷婚姻,恢復未婚。如果最終以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的話,她要求小象賠償她30萬元。
小象說,領證一事,他的爸媽都不知情,他是編了一個謊言才從父母那兒拿到了戶口本去領了結婚證。結婚登記是雙方自愿的,沒有任何過錯,但是現在雙方感情沒了,所以提出離婚。此外,小橙與小象都稱結婚前沒有同居過,婚后沒有住在一起。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不同意離婚,且辯稱要撤銷婚姻,至判決之日并未另行提起撤銷婚姻的起訴,可以看出,原被告經過戀愛有一定感情基礎。原告并不能舉證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或證明原被告有調解無效應當準予離婚的情形,法院不予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像這一個小時的婚姻,離了會有記錄嗎?據介紹,他們是自愿去登記結婚的,不屬于可以撤銷婚姻的情形,所以他們解除婚姻關系的方式只有離婚,而且無論是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還是請求法院判決離婚,都不會馬上辦妥,即便辦妥了,婚姻狀況也屬于離婚,不會變回未婚。
策劃 陳迪晨
文案 張冰晶 任國勇
攝像 盧 婧
設計 肖 甜
剪輯 唐嘉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