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人過不上來了?那就離婚吧,可是離婚并不是那么簡單的事情,據悉,去年我國的離婚率達到了40%,東三省居榜首。多么恐怖的離婚數字。結婚自由,離婚自由,但必須有所限制,否則離婚率會更高,也不利于社會穩定。
一 民政局設立了婚姻冷靜期制度,也就是說兩口子過不上來了,去民政局協議離婚,但去了并不給你們當場辦理,而是先預約,一個月后再給辦理,這一個月就是讓倆口子冷靜去的,有很多夫妻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在氣頭上去離婚,過后好好考慮一下就會后悔了。如果到了預約的時間,倆人按時去了,說明倆人經過冷靜思考還是待不上來了,那就離吧。
二 到法院起訴離婚,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在原告沒有明確的證據證實對方存在重大過錯的情況下,第一次一般不會判離婚的。證實對方有重大過錯也比較困難,比如出軌,但憑幾句微信聊天是證實不了啥的,除非捉奸在床,有清楚的視頻資料。
三 軍婚不是你想離就能離的,國家秉持保護軍婚的原則,軍屬一方要求離婚,如果軍人一方沒有過錯又堅決不同意離婚的,那估計你這輩子也不用離婚了,當初選擇軍人就要做好做一輩子軍屬的打算。當然,軍人存在重大過錯,法院還是會判離婚的,但是這個重大過錯真的很難舉證。
四 離婚關于孩子撫養的問題。一個孩子,兩歲以下,跟隨母親生活,二歲到八歲,孩子在哪方生活判決跟隨哪方生活,八歲以上要征求孩子自己的意見。兩個孩子,一般一人養一個,三個孩子?那真不知道怎么辦才好。
五 離婚如果證實對方存在家暴 重婚 與他人同居 虐待行為的,可以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是對于數額不要期望過高,一般五萬元以下。
六 離婚時自己生活困難,可以向對方主張經濟幫助,一般這是對于被告的照顧,針對的是老弱病殘被起訴離婚的情況,體現了法律的人文主義關懷。
七 妻子在妊娠期內或者分娩后一年內 終止妊娠六個月內,丈夫是不能提起離婚的,提起來也會給駁回去。
八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起訴離婚 一般會判決離婚,人都找不到了,婚姻再繼續下去沒有啥意義。
九 如果一方患有嚴重疾病 另一方提起離婚 患病一方不同意離婚 那有可能給判二次三次不準離婚,除非你經濟幫助達到患病一方的滿意。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你提出離婚,則存在遺棄家庭成員的嫌疑。
十 婚姻存續期間所獲得的財產都是共同財產,比如說工資,購置的車房,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十一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房出資的,視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予。
十二 夫妻雙方為了離婚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一方在離婚時反悔的,該財產分割協議便沒有效力。
十三 離婚后發現雙方還有未分割的財產的,可以在三年內提起財產分割協議
離婚時還有好多你不知道的事情,如果想了解更多,關注我,我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