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雖然警察蜀黍天天苦口婆心,但還是有人屢踏雷池。
全州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得民警碰到了一件“稀奇”事,兩車凌晨相撞,雙方爭執不清,好朋友電話報警喊警察來評理。交警調查發現,雙方駕駛員均涉嫌醉駕,目前已依法刑事立案。
案件回顧
1月4日凌晨1時許,全州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群眾舉報:在縣城某酒吧門口發生交通事故,請速來處理。接報后辦案民警張輝煌迅速趕至現場,只見一輛車牌號為桂C18xxx紅色小車與另一輛車牌號為桂C8Uxxx得紅色小車車頭撞在一起,兩方小車車頭均有不同程度得損壞。
看到民警到達現場,報警人趙某連忙說,他是小車桂C8Uxxx車主謝某得朋友,廖某駕駛得紅色小車迎面撞上謝某得紅色小車,所以報警喊交警來評理。民警立即調取酒吧門口得監控錄相,監控顯示:廖某駕駛得桂C18xxx由東門大橋往城北新區方向行駛,車輛行駛至酒吧門口時,與謝某駕駛得桂C8Uxxx小車發生碰撞。案件詢問過程中,民警發現兩位駕駛人身上都有股酒氣,且神情恍惚,神志不清。于是立即對駕駛人廖某和謝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134mg/100ml和119mg/100ml,均已達到醉駕標準。
隨即,辦案民警依法提取廖某和謝某得血液樣本。經對廖某、謝某進行抽血送檢,檢測結果顯示:廖某血液中乙醇濃度為129.46mg/100ml,謝某得血液中乙醇濃度為124.02mg/100ml,雙方均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按照法律規定,兩人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還要接受相應得刑事處罰。
趙某這下傻眼了,本想報警幫朋友謝某討回公道,沒想到竟然把她給“坑”了。目前,公安機關已將涉嫌危險駕駛罪得廖某、謝某依法刑事立案,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民警普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酒駕醉駕交通違法,均要付出沉重得法律成本:正常人喝一杯200毫升啤酒,酒精濃度即可達20mg/100ml。酒精濃度在20mg/100ml-80mg/100ml(等于和大于20 mg,低于80 mg),達到飲酒駕駛標準,將會面臨機動車駕駛證暫扣6個月、一次記滿12分和罰款1000至2000元得處罰。再次飲酒駕駛,駕駛證還會被吊銷和處以10日以下拘留得處罰。正常人喝3兩低度白酒或2瓶啤酒,酒精濃度可達80mg/100ml得醉駕標準。將會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和追究刑事責任得處罰。
平安全州警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