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各位畢業生朋友都基本進入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快的同學也入職了2個月左右了,對于出入職場的我們來說,不同于以往單純同學的同事、真正開始承擔責任的工作任務、每天通勤打卡的卡點、以及心心念念的工資到賬時刻;對于剛剛走出校園的我們來說,都是那么新奇、憧憬,仿佛美好的生活就在眼前,小目標的實現指日可待。不過,對于很多剛剛上班、入職的朋友,我們還是有這些問題需要注意的。
一、找準“單位”
對于很多朋友來說,有個地方上班,就行了,似乎對于上班的地方并沒有太多的要求。不過,為了自己的權益得到有效的保障,我們還是需要在入職時,搞清楚自己究竟在什么單位上班。畢竟,上班的地方可不一定等于法律上的“用人單位”。通常來說,在國家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上班的,屬于體制內人員,他們的“上班”更多要依據公務員法、人事爭議處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來管理;而進入民營企業、國有企業的朋友,更多可能要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來進行管理;而部分給親友、老板個人打短工的,可能就要按民法典中有關雇傭、勞務方面的法律來進行管理約束。
找準自己的“單位”屬于哪種性質,直接決定了我們和“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依據,也關系到后期的權利義務。
二、及時簽訂勞動合同
以前文中提到的在民營企業、國有企業上班的情形為例。當我們進入公司/企業上班之后,首先要注意的,就是要在辦理入職手續后。及時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而且,這個合同還不能是口頭約定,需要是書面的勞動合同。有朋友又要問了,這個及時,怎么才算及時?OK,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應該在1個月以內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時,具體還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我們下篇文章再來說道說道。
三、保留好自己的入職依據
在實踐中,勞動關系確定的具體日期有時很難確定,打工人們不能及時享有自己的應得權利。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關系自實際用工之日起計算,那么,我們在上班入職時,需要保留好相關依據。比如說:公司出具的報到接收單、職位安排函、報到的有關照片、入職登記表、和主管人員的聊天記錄等,有了這些依據,我們就算是名正言順地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了。
四、告知親人自己的就職信息
現在社會,人在異鄉漂泊很普遍,孤身奮戰在外,我們也得照顧好自己才行。顧好周全、保證安全,就是第一位的,到了新的公司、新的城市,各位朋友是不是應該告知自己的親人呢?不要覺得這樣會讓他們擔心牽掛自己,這種擔心和牽掛,其實本身就是親情的一部分,同時,有時候這也可能幫助到自己,大家想象一下,自己一人在外,萬一有點什么危險,自己的親友又不知道,那該是多么危險呀?
五、如果可能,請為自己購買一份小額意外險
很多朋友會問,這個和我上班有什么關系。可太有關系了,交通、天氣、災害、食品安全,各種各樣的意外和風險都是存在的,保護好自己就是對自己、對家人、對公司最大的負責。隨著時代的發展,現在各家保險公司的類似產品也可以說很完善了,一份小額意外險普遍不貴,1年保費金額在200元以內。甭管什么地方,先給它買上,萬一有個頭疼腦熱的,總不能錢還沒掙、人先吃虧吧?適當的規避風險,永遠都是最好的立世之道。
好了,祝大家生活愉快、工作順利,我們下期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