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手冊# 退休人員在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后,達到退休年齡就能按月領取養老金。很多人關心,養老金待遇是包括幾部分呢?部分地方還有給調節金,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養老金一般包括三部分
基本養老金待遇,一般是包括三部分,分別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其中,每個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都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這兩部分是標配,每個人都有。
部分退休人員有過渡性養老金,就是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雖然沒有實際繳費,但是這部分工齡是視同繳費,所以發放一筆過渡性養老金,以體現他們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勞動貢獻。
具體怎么計算呢?
基礎養老金=退休當年養老金計發基數(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個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金額÷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華夏各省計發公式可能還是不完全一樣,不過一般是退休時上年度社平工資×平均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1.4%之間)。
部分地區還有調節金
除了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部分地區還會給退休人員發放調節金。
在這些地方,調節金也是作為養老金待遇的一個組成部分。
其中,深圳退休人員計算養老金就包括調節金。
深圳的調節金沒有復雜的計發公式,目前的標準是300元。不過,符合一定條件的退休人員才能享受。
什么條件呢?根據深圳人社局規定,同時符合3個條件,可以享受每月300元調節金。
一是1992年7月31日之前參加工作;二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為深戶;三是在深圳養老保險實際繳費滿10年的時間。
從中可以看出,調節金也是為了給當地作出貢獻的參保人員一種獎勵措施吧,是一種激勵。
所以,對于深圳的符合條件的部分退休人員來說,養老金待遇包括4個部分,也就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
需要說明的是,不是每個省份在養老金計算中都會給退休人員額外的調節金的,具體政策以當地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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