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
“阿里女員工被侵害”警情通報已經發出,回看之前女員工的個人千字聲討文,估計很多人跟我一樣,有點兒一時語塞。我打開上周警情通報之前的文章,仔細的又看了一遍,想說,我被打臉了么?好像又沒有完全被打臉,多種情緒和主觀分析之下促使我寫了所謂的被打臉的文章,比如考慮到公司和個人的關系、上司和下屬的關系、在此事件中強勢方和弱勢方的關系等等,另一方面,我們也是在找不到理由女員工為何以“社死”和被解雇的風險曝光此事。盡管現在來看這個理由她本身也非常的脆弱,也許徒為某刻善念一廂情愿。互聯網年代,依舊會道聽途說很多,公眾也許自己會按圖索驥去找答案,然空穴來風之事常有,“子彈”飛段時間后全貌已陳面前,除了痛罵還能看到些什么呢?
先上濟南警方的情況通報
1、
如果沒看過受害者8000字長文的朋友,我歸納總結下,首先是女員工周某因工作原因趕赴濟南參會,后又在當地赴宴期間被迫進入“醉酒模式”,濟南商戶一方在這期間以女員工醉酒要陪護為由多次實施了猥褻行為;其后又在入住酒店中被濟南商戶方的張某和阿里公司方的王某侵犯,此后周某訴諸阿里內部無門,文中又多次提及阿里多位高管不聞不問,放任事態發展下去,此后 網絡上就出現了“大鬧食堂情景”。
以上是簡略版的女員工視角的回顧
2、
必須要承認,先入為主確實容易導致思考角度出現偏差。再看下周某的“聲討文”中幾個關鍵詞:
1、臺風天冒著生命危險被迫出差;
2、酒桌上被灌酒;
3、喝酒期間被動手動腳,后被張某猥褻;
4、自己醉酒后入住酒店,王某4次出入其房間;
5、次日早起后女員工發現內褲不見,多了一盒避孕套
對應的,在警方通報中幾個問題都有了答案,這些答案是警方在調取大量證人證言和阿里公司出差報備系統信息和相關電子數據中找到的,比如聊天紀錄等。對應上面的關鍵詞,也得到了如下信息公示。
1、是否被迫出差?
2、是否被迫飲酒?
3、席間是否被張某猥褻?
4、王某4次出入房間?
從警方通報來看,第二次王某是獲得了周某得同意進入的房間
5、內褲和避孕套問題上周某的表述和通報的差別?
至此周某的控訴5點有3點被推翻。
3、
阿里CEO張勇8月9日發文公布階段性內部調查結果和處理決定:同城零售事業群總裁李永和和HRG徐昆引咎辭職,首席人力資源官童文紅記過處分,涉嫌男員工被辭退,阿里系公司永不錄用。
事件中的濟南華聯超市也發布處理決定,華聯超市員工張國7月27日晚在參加合作單位安排的商務宴請活動中,未能遵守員工行為規范,因不當行為,產生極壞影響,損害企業形象。現根據超市公司制度規定,決定予以辭退。
截至目前,根據濟南警方通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7條規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張某因涉嫌強制猥褻罪,已被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區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沒有證據證明有強奸犯罪事實發生。目前,案件更多相關情況還在進一步的偵辦中。
這里我并不是想羅列什么給大家看,阿里的第一時間的處理措施,給大眾包括我在內一個這樣的信息,阿里發現“事情”存在,先自爆了,而回看網上的言論也一股腦的偏向的女員工,感性上全部站隊,理性上基本覺得也沒問題。而所有的問題的背后還與傳說中的阿里的破冰文化有關,在網友的解讀中阿里的問題與此文化有關。關于阿里破冰文化究竟是個怎樣的文化,也許只有阿里內部的人才知道,但是我相信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作者:劉宇梟
編輯:Nina
監制:王俊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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