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孟偉
9月6日,“大學生領證1小時鬧離婚”的話題沖上熱搜第一。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案件,一對小夫妻剛領證一小時,男方就吵著要離婚,女方不同意,并向男方索賠30萬元,雙方因此對簿公堂。法院最終判處不準離。(9月6日 )
要說閃婚閃離已不是什么新鮮事,但剛領證一個小時就鬧離婚的還是刷新了記錄。據悉,男方項某1995年出生,現就讀于昆明某職業學院,出生于1997年的陳某是昆明某口腔醫院的護士。兩人經項某的父親介紹認識后互生好感,并確立了戀愛關系。在談了幾個月戀愛后,雙方在昆明市呈貢區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可誰能想到適齡的兩個人競拿結婚當兒戲?
結婚一小時就離已經夠奇葩了,沒想到給出的理由更是夢幻。在庭審中,項某認為,他和女方在結婚前其實已經分手,2人感情破裂。結婚是因為女方在分手期間多次發短信騷擾和刺激他之后,他才做出了草率決定。可既然已經分手了還結哪門子婚?難怪女方會認為此舉存在故意騙婚嫌疑。不過女方也不好惹,她要求法院撤銷婚姻恢復未婚狀態,如果判離婚則要求賠償30萬元。
如此兒戲婚姻,不光有違公序良俗,更無視法律權威,這種行為絕對不能放任自流。從法律層面來說,婚姻是受法律保護的,單方面撕毀合同是無效的,不能舉證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或證明有調解無效應當準予離婚情形的離婚申請,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從道德層面來看,結婚不是過家家,是兩個家庭社會關系的融合,不是心情不好就可以離著玩的,結婚需要冷靜,不能拍腦門。
基于此,“結婚冷靜期”應與離婚冷靜期伴生,很有必要安排上了。其實,“結婚冷靜期”已經初見雛形,那就是“婚前輔導”。日前,由民政部、國家發改委聯合編制的《“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正式印發,其中明確要求加強婚前指導、婚前保健、婚姻家庭關系調適和離婚輔導,旨在減少婚姻家庭糾紛。只是這一提法還在探索階段,具體如何操作、效果如何,尚待時間驗證。
“結婚冷靜期”看似玩笑,實則呼吁人們回歸對婚姻的敬畏。無論是婚前指導還是離婚輔導,更多的還是給大家以“友情提示”,引導我們理性看待婚姻。不要因為一時興起就沖動結婚,也不要因為一時暴走就沖動離婚,而是要把功課做在前面,把功夫用在平時,多去經營自己的婚姻,從而避免后續的困擾和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