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頭前的男子訴說著他的委屈,和妻子結婚了,誰知妻子睡覺還不讓碰,
他找來丈母娘和老丈人,軟磨硬泡終于能碰妻子了,
怎知竟然發現,妻子背著自己偷偷吃避孕藥。
男子氣不打一處來,女方家一定是騙婚的,
目的就是為了他家40萬的彩禮錢。
男子叫小龍,22歲一次戀愛都沒談過,
在媒人的介紹下,認識了同村的女孩雪娜,
接觸下來雙方都感覺合適,便決定結婚了。
小龍父母花光自己的畢生積蓄,并且借了很多的外債,
湊了40萬作為兒子兒媳結婚的彩禮,怎知兒媳不讓兒子碰,
且結婚50天兒媳就和兒子離婚了,誰家能受得了這個委屈。
小龍父母經過商量后表示,離婚可以,彩禮錢必須得退。
可就這一點要求,還是沒得到滿足,
女方一家態度堅決,一分也不會返,
小龍父親直接氣到腦梗住院,又徒增了小龍家里一筆額外的開銷。
記者跟隨小龍父母,來到小龍雪娜結婚的婚房,
里面基本沒有添置的家具,只有一個價值僅3000元的立柜。
小龍母親生氣地表示,給了女方40萬彩禮,
女方家卻只添置了3000元的家具,如今讓女方把剩下的錢返回來,
女方給的答案竟然是錢已經沒有了。
小龍母親對記者篤定地表示,這要不是騙婚,還能是什么?
忍無可忍的小龍一家,將女方告上法庭,
并且法院最終宣判,女方一家要返還26萬的彩禮。
本來事情到這里就結束了,法院判決下來了,
女方按判決書執行就可以了,怎知女方依舊一分錢都不給,
法院來人把雪娜拘留了幾天,卻依舊沒有效果,
世上怎么會有這么臉皮厚的家庭呢?
男方女方結婚50天就離婚了,期間女方堅決不讓男方碰,
碰了就偷吃避孕藥,離婚后法院判決,
40萬的彩禮,女方只要返還26萬,
怎知女方一家依舊一分不給,小龍父母找來記者,
要曝光女方一家并拿回他們的彩禮錢。
雪娜母親一看見小龍父母,就怒氣沖沖,提著棍子要上去打。
雪娜和眾人趕緊上前勸阻,攔下了母親,
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錯的一方不是雪娜一家嗎?
雪娜母親又為何有這么大的火氣呢?
小龍父母無奈回了家,小龍母親讓記者去雪娜家說道說道,
因為娶個媳婦,自己家沒錢了,還欠了七大姑八大姨家很多錢,
現在時不時就有親戚打電話催她還錢,再加上老伴得了腦梗,
看醫生也要花錢,所以他們要盡早拿到雪娜家返還的彩禮錢。
記者于是獨自前往雪娜家,可一見到記者,
雪娜和她母親就忍不住訴說她們的委屈。
首先是不同意同房一事,雪娜表示結婚的時候她來例假了,
根本不方便,再加上她身體瘦弱還是第一次,
所以就想緩上幾天,沒想到小龍會這么心急,
找來了她的父母理論,無奈雪娜同意了和小龍同房的要求。
怎知同房過后,小龍對她百般污蔑,說她不是第一次了,
這讓她萬分委屈,自己就是黃花大閨女,
小龍怎么能不分青紅皂白,一見到親朋好友就去污蔑她。
再加上小龍一家結婚還不到10天,就開始找女方家要錢,
一要就是10萬,女方根本拿不出來,
可彩禮有40萬,怎么就拿不出10萬呢?
雪娜母親表示,雪娜其實外面是欠了20多萬的網貸,
借錢的目的是為了開店,怎知開店失敗了,
非但沒掙到錢還欠了外債。
結婚以前,雪娜將欠錢的事情都告訴了男方家里,
男方家當時也很爽快,表示沒關系,只要和小龍結婚,
這20多萬就算在彩禮里面了,所以拿到40萬彩禮的時候,
20多萬雪娜都拿來還網貸了。
剩下的錢其實也都用光了,要么是辦婚禮要花錢,
要么是買一些金銀首飾,雪娜說到這更是委屈,
買來的金銀首飾早就被自己的婆婆一掃而空,
包括自己幾百元的手表,也被婆婆拿走了,
且婆婆對雪娜很不好,平時就各種嫌棄。
而小龍又是一個媽寶男,什么都聽媽媽的,
總是處處刁難排擠雪娜,并且婆婆背地里對著親戚朋友們,
總說雪娜壞話,這才讓雪娜忍無可忍了。
婆婆一家處處刁難雪娜,又是污蔑她不是黃花大閨女,
又是拿走她結婚置辦的金銀首飾,生活中哪哪都看雪娜不順眼,
再加上小龍也從不關心她,最終雪娜才決定的離婚。
如今婆婆拿著法院判決書,40萬的彩禮要求返還26萬,
這可難住了雪娜一家,40萬已是一分不剩了,
具體花在哪的小龍一家也是知道的。
其中幫雪娜還的20多萬貸款,
婚前也說得清清楚楚,沒有什么異議,
現在面對沒有錢的雪娜一家,小龍母親甚至讓法院強制執行,
把雪娜抓進去了好幾天,雪娜和母親萬分無奈,
她們向記者表示,一定要錢的話,她們可以在一兩年的時間里湊一湊,
大約能有個10萬,但是如果她們一定現在就要26萬,
她們給的答復只能是一分沒有。
記者將話傳達給了小龍父母,小龍父母直呼不同意,
10萬塊錢看病都不太夠,再加上他們家還有債要還,
他們家能接受的限度,最低最低也要20萬。
記者詢問了律師,律師表示如果雙方協商沒有成功,
那就是按照法院原本的判決來辦,如果女方家一直不給,
那女方就會被列入失信名單,對她的未來會有很大的影響。
這件事引發了網友的熱議,支持女方的認為,
女方婚前坦誠自己有欠款了,并且男方已經答應幫女方還,
那么這筆錢就不應該列入彩禮的金額。
再加上男方母親拿走了女方買的金銀首飾,
這筆錢也應該從彩禮里面扣除。
最重要的一點,是男方一家的錯誤導致了婚姻的結束,
他們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返還10萬已經很對得起男方了。
而支持男方的認為,男方之所以會愿意幫女方還錢,
是因為他們是奔著結婚去的,是想和女方過日子才愿意多出這20萬的,
所以將這20萬列入彩禮里面沒有問題。
再加上如果沒有這件事情,女方自己家也是要還20多萬的網貸,
女方家沒錢的話,也照樣會被列入失信名單,照樣會被催著還錢,
所以法院的判決是在情理之中的。
各位朋友們,對這件事你們支持哪方的觀點呢?
又或者有別的什么看法的,歡迎在評論區留言探討。
我是小秋,我們下期再見。